在同一控制下,由于参与合并的各方都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控制,故合并对价不是双方议价的结果,交易作价不完全代表公允价值,一般不能以双方议定的价格作为核算的基础,准则规定采用权益结合法进行会计处理。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应当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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