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准则规定事业单位应当设置“固定基金”科目,核算单位因购入、调入、自建、接受捐赠、盘盈等方式取得固定资产所形成的基金;新会计制度取消了“固定基金”科目,新旧科目衔接时固定基金是转到“累计盈余”中。
*版权声明:本网站问答内容由会计教练专业答疑老师回答,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需转载请在文中显著位置标注“原文来源:会计教练”。
*因部分内容时间过早,由于会计准则、税法的更新,部分回答对于现在可能已经失效,请各位网友斟酌参考,如有内容有误,感谢纠正。【反馈】
版权所有©北京天华在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会计教练)
京ICP备1606106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