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不需要做帐了,表格登记就可以的。
收回成品的时候 借:库存商品 贷:委托加工物资 就冲减了。
可以的。
购入原材料 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可以抵扣的话) 贷:银行存款等 发出材料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原材料 支付加工费 借:委托加工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可以抵扣的话) 贷:银行存款 收回商品 借:库存商品 贷:委托加工物资。
那委托加工物资一直在帐上呀
委托加工费可以累计起来再付款吗?总公司付分公司的加工费,也计入委托加工物资?
发出委托加工,生产一种产品,需要三种原材料,A,B,C A:10元/斤*1斤=10元 ,B :11元/斤*1斤=11元, C:10元/斤*2=20元,加工费:20元 收回成品委托方入库的分录: 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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