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让对方转租给你们,给你们开具房租发票的。或者可以问下当地税局你们的情况是否可以按照分割单入账税前扣除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十八条规定, 企业与其他企业(包括关联企业)、个人在境内共同接受应纳增值税劳务(以下简称“应税劳务”)发生的支出,采取分摊方式的,应当按照独立交易原则进行分摊,企业以发票和分割单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共同接受应税劳务的其他企业以企业开具的分割单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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