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理解基本正确,但表述可以更严谨。 核心原则: 1. 进项税额转出:已抵扣的进项税因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或用于简易计税、免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等不得抵扣项目时,需做进项税额转出。 2. 视同销售(确认销项税额):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用于投资、分配、捐赠、无偿赠送等,应视同销售,确认销项税额(而非进项税额转出)。 3. 不视同销售:货物用于企业内部(如管理部门领用自产产品),仅按成本结转,不涉及增值税处理。 A错误:外购货物用于投资→视同销售,确认销项税额。 B正确:委托加工货物用于捐赠→视同销售,确认销项税额。 C正确:购进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应做进项税额转出。 D错误:管理部门领用自产产品→不视同销售,不确认销项税额。因此正确答案为 B、C。
*版权声明:本网站问答内容由会计教练专业答疑老师回答,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需转载请在文中显著位置标注“原文来源:会计教练”。
*因部分内容时间过早,由于会计准则、税法的更新,部分回答对于现在可能已经失效,请各位网友斟酌参考,如有内容有误,感谢纠正。【反馈】
版权所有©北京天华在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会计教练)
京ICP备1606106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