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你的总结“继续-成本,销售-税金及附加”是理解本题的关键。 具体对应关系如下: 1. 继续生产: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其代收代缴的消费税(选项B)可抵扣,计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借方,不计入存货成本。 2. 直接销售: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其代收代缴的消费税(选项A)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 因此,选项A计入成本,选项B不计入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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