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票太多了,有什么影响
专票过多本身没有直接影响,但可能带来以下管理风险:1. 增加发票保管和核销的工作量与成本。2. 若管理不善,易造成丢失或损毁,需按规定登报声明并接受处罚。3. 可能引起税务关注,核查业务真实性与合理性。建议加强台账管理,定期清理,确保合规。
老师,请问我现在是小规模,目前3月份已开发票450万,还需要开60万,那就需要升级一般纳税人了,就是从3月1日开始是一般纳税人,那缴纳增值税时,是3月份的都按照一般纳税人13个点缴,抵扣计算吗吗?
不是。根据规定,小规模纳税人转为一般纳税人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转登记日(3月1日)之前的业务,仍按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3%或5%)计算缴纳增值税,并开具相应发票。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转登记日之后的业务,才按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如13%)计税,并可抵扣进项税额。因此,3月份开具的发票需根据具体业务发生时间来判断适用何种计税方式。
请问老师,一般纳税人转售自来水按照简易计税3开具水费发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怎么填写
一般纳税人转售自来水选择简易计税方法(3%征收率)的,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中的填写要点如下:
1. **主表**:
* 将不含税销售额填入**第5栏“按简易办法计税销售额”**。
* 将计算出的应纳税额(销售额×3%)填入**第21栏“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
2. **附表一**:
* 将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填入**附表一“(四)免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部分的相应栏次。
* 具体为:在第10栏“3%征收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或第12栏“3%征收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根据业务实质选择)的“开具其他发票”或“未开具发票”列,填写不含税销售额和应纳税额。
3. **注意**:
* 该简易计税项目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无需在申报表中体现抵扣。
* 如果企业同时有一般计税项目,简易计税的应纳税额与一般计税的应纳税额在主表汇总计算。
猪肉及内脏 批发零售有什么优惠政策
从事猪肉及内脏批发零售业务,主要可享受以下税收优惠政策:
1. **增值税**:对从事**农产品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部分鲜活肉蛋产品**免征增值税**。免征范围包括猪、牛、羊、鸡、鸭等鲜肉、冷藏或冷冻肉,及其**内脏、头、尾、骨、蹄、翅、爪**等组织。该政策依据为《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75号)。
2. **企业所得税**: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享受免征或减征企业所得税的优惠。具体到生猪养殖、屠宰、初加工等环节,通常有相应的减免政策。但对于纯粹的批发零售环节,需结合企业具体经营模式(如是否一体化经营)判断是否符合条件。
**重要提示**:
* 上述增值税免税政策针对的是**流通环节**的销售。
* 在采购环节,如果从农业生产者(如养殖场、农户)手中购买其自产的猪肉及内脏,可以按**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上注明的买价和规定的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目前通常为9%或10%)。
* 具体操作和资格认定,请以主管税务机关的解读和要求为准,并按规定进行免税备案或申报。
财务报表年报,利润表的本月数填什么数据?是12月的数据还是1-12月的数据?
填写去年12月份本年累计栏次的金额
哪种企业类型的公司二维码能收个人账户的钱?企业类型:个体户、公司等等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无论是**个体工商户**还是**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类型,其官方申请的商户收款码(通常通过银行或持牌支付机构如微信支付、支付宝商家服务申请),在合规经营的前提下,都可以收取来自个人账户的付款。
关键区别在于:
1. **个体工商户**:申请时通常使用经营者个人身份信息,但收款进入的是其绑定的对公账户或经营者指定的个人银行账户(需符合规定)。
2. **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时使用企业法人信息,收款进入企业的对公银行账户。
核心要点是必须使用正规的“商户收款码”,而非个人转账码。个人向商户码付款,本质是消费支付,对付款方无影响。收款方必须确保业务真实、依法开具发票(如需要)并申报纳税。
老师,一般纳税人,给业务员发放年终奖时,竟然在业务员报销费用时一并发了出来,年终奖部分挂到了其他应收款—某某人,这样做以后怎么调账来冲减其他应收款—某某人这个科目?
调账处理步骤如下:
1. 确认年终奖金额,并计提:借: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工资薪金,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2. 冲销原错误分录:借:其他应收款-某某人(红字或贷方),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红字或借方)。此步骤视原报销支付分录的具体科目而定。
3. 正确发放年终奖: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如需代扣)。
通过以上分录,即可将错挂的“其他应收款”冲平,并将年终奖正确计入费用和薪酬。
老师,请问公司为员工购买的雇主险,开专票,可以做进项抵扣吗?这种情况是不属于福利吧?
可以抵扣进项税额。雇主责任险不属于职工福利,其进项税额不属于不得抵扣范围,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用于应税项目的,可以按规定抵扣。
我们公司上个月申报免抵退的时候报了400多万出口额,另外有16多万出口额税局要求进行货物冲减做免税申报,冲减后应退税额从58万变为56万,增值税申报免税后增值税留抵从35万变为32万;本月申请退税时实际到账退税款少了2万多,咨询税局解释说是因为上月做了冲减,冲减的16万多出口额对
根据您的描述,税局的解释是合理的。上月对16万多出口额进行冲减并做免税申报,直接导致了两个核心税务数据的变动:
1. **应退税额减少**:冲减部分出口额后,对应的“免抵退”税额计算基数减少,因此应退税额从58万降至56万,减少了2万元。这是您本月实际到账退税款减少的直接原因。
2. **增值税留抵税额减少**:由于冲减的出口额改为“免税”处理,其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需从当期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中转出。这部分转出的进项税额(约3万元)消耗了原有的留抵税额,导致留抵从35万变为32万。
总结来说,退税减少的2万多元,正是由于冲减出口额导致计算出的“应退税额”减少所致,整个处理在税务逻辑上是连贯一致的。
个体户是不是分三种,查账征收,核定征收,定期定额征收如果是核定征收,是不是每月超过核定额才缴税,还是按核定的征税率直接交,享不享受不超10万的优惠政策,还有就是一个法人名下有好几个个体户,报个人经营所得税是报B表还是BC表都要报?有点混了
1. 个体户征收方式主要有查账征收、核定征收(包括核定应税所得率、核定应纳税额)和定期定额征收。定期定额是核定征收的一种具体形式。
2. 对于定期定额户:当月经营额不超过定额的,按定额申报纳税;超过定额的,按实际经营额申报纳税。是否享受月度10万(季度30万)的增值税免税政策,需看其实际经营额是否超过标准,与核定定额无直接关系。但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通常按核定方式计算,不直接适用此增值税优惠。
3. 对于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直接根据收入总额乘以核定所得率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再按经营所得税率表计税,不涉及“超过核定额”的概念。增值税方面,若为小规模纳税人,可享受月度10万(季度30万)免税。
4. 一个法人名下多个个体户:每个个体户均为独立的纳税主体。在办理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时,该法人需要将各处所得合并计算。申报时,每个个体户需分别填报《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进行该户的年度申报。然后,该法人还需选择一处主管税务机关,汇总所有经营所得,填报《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进行最终的合并计算与多退少补。因此,B表和C表都需要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