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样处理大方向可以,但有一处必须分清:银行日记账按回单只登一笔借方是对的;会计记账按80%、20%拆分也可以,但前提是80%确属代管、需退还或专款专用,才挂“其他应付款-xxx公司-代管资金”,20%确属不需要归还的本级收入,才计入“其他收入-发展基金”。如果整笔投资款后期都不需要归还、全部属于本级收入,就不能再把80%挂其他应付款,应全额确认收入,否则负债不实。收据按80%、20%分别开具要与协议、资金用途和入账金额一致,凭证摘要写清资金性质,并附协议或说明。简言之:拆分入账要有依据;不需归还的部分不能长期挂其他应付款。

我对于这个答疑功能理解不到位,老师回复后,只能通过这个办法来进行追问。
老师还在吗?我这样做没有问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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