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申报时,职工薪酬的填报应基于实际发生且已计入成本费用的金额,而非实际发放人数。具体操作如下:1. **填报依据**:填写《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105050《职工薪酬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时,“账载金额”应为你公司会计核算中**实际计入相关成本费用的职工薪酬总额**(包括应付未付部分)。2. **关键原则**:这与个人所得税按“实际发放”申报不同。企业所得税遵循“权责发生制”,只要薪酬义务已发生并计入当期损益,无论是否实际支付,都应作为当期支出。3. **针对您的情况**:即使只给4人实际发工资,但只要在会计账上确认了20多人的工资成本(如计提),就应按20多人的工资总额进行填报。同时,需确保相关薪酬在次年汇算清缴结束前(即次年5月31日前)实际支付,否则需要进行纳税调增。4. **风险提示**:账载薪酬必须真实合理,与公司经营规模相匹配,并能提供劳动合同、考勤、薪酬制度等证明材料以备税务机关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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