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追问的这两种不确定旧车最终折价的情况,核心在于将旧车的“应收债权”与“实物入库”分开处理,并设置过渡科目以应对价值变动。**情况一:旧车折价暂不确定**1. 销售新车并收款时(约定旧车可抵扣,但价值待定):借:银行存款 2700其他应收款 - 待定旧车款 300 (按暂估抵扣金额)贷:主营业务收入 2654.87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45.13(*注:此步骤先按约定价300元暂估债权。*)2. 结转新车成本、处理赠品分录同前,此处略。3. 后期实际收回旧车并确定最终折价时(假设评估后折价400元):借:库存商品 - 旧车 400 (按最终评估价值入账)贷:其他应收款 - 待定旧车款 300营业外收入 100 (或冲减“销售费用”,根据公司政策)(*若最终折价为200元,则分录为:借:库存商品 - 旧车 200,销售费用(或营业外支出)100;贷:其他应收款 - 待定旧车款 300。*)**情况二:销售后顾客才提供旧车抵扣**1. 销售新车并全额收款时:借:银行存款 3000贷:主营业务收入 2654.87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45.13(*此时不确认任何旧车相关科目。*)2. 结转成本、处理赠品分录同前。3. 后期顾客交付旧车并同意退款时(假设旧车折价300元):借:库存商品 - 旧车 300 (按双方议定价值入账)销售费用 300 (*实质为销售折让,建议用此科目或“主营业务收入”*)贷:银行存款 300(*此处理将退款视为对原销售的折让。若需调整销项税,可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44.25元(300/1.13*0.13),贷记“销售费用”44.25元。*)**关键点总结**:* 旧车入库价值应以其**公允价值**(如评估价、预计可变现净值)为基础,而非约定的抵扣额。约定价与公允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情况二的退款,会计上更倾向于按**销售折让**处理,可考虑冲减当期收入或计入销售费用。
**情况一:旧车当场抵扣**1. 确认新车销售收入:借:银行存款 2700库存商品 - 旧车 300贷:主营业务收入 2654.87 (3000/1.13)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45.13 (2654.87*0.13)2. 结转新车销售成本(假设成本为A):借:主营业务成本 A贷:库存商品 - 新车 A3. 赠送头盔等赠品(视同销售,假设公允价值合计为B):借:销售费用 B*1.13贷:库存商品 - 赠品 B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B*0.13**情况二:旧车后期交付**1. 销售新车并收款时:借:银行存款 3000贷:主营业务收入 2654.87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45.13其他应付款 - 旧车抵扣款 3002. 结转新车销售成本(假设成本为A):借:主营业务成本 A贷:库存商品 - 新车 A3. 赠送赠品分录同情况一步骤3。4. 后期收到旧车并退款时:借:库存商品 - 旧车 300其他应付款 - 旧车抵扣款 300贷:银行存款 300(*注:此处简化处理,将旧车按抵扣价300元入账。实际中旧车入库价值需根据其可变现净值或后续处置目的合理确定,可能不等于300元,差额可调整当期损益。*)**关于旧车回收后的处理**:旧车回收入库时,借记“库存商品 - 旧车”。后续处置时:- 作为二手车销售:按正常销售业务处理,确认收入和成本。- 拆解后出售车架、电池:按其他业务收入/成本处理,或计入营业外收支,需根据公司主要业务性质判断。处置时,借记“银行存款”等,贷记“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和“应交税费”,同时结转对应的“库存商品 - 旧车”成本。
老师,在问您一下,第一种情况 :有时候顾客购新车时说有旧车,当时说好的抵扣折价300元,但是等后期把旧车拉回来(因为最终折扣的价值要看车而定),可能会折成400元或者,200元。所以我记:其他应收款—300元,会不准确。第二种情况:顾客当时没说有旧车,后期找来旧车抵扣退款的。这两种情况该怎么写会计分录?
*版权声明:本网站问答内容由会计教练专业答疑老师回答,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需转载请在文中显著位置标注“原文来源:会计教练”。
*因部分内容时间过早,由于会计准则、税法的更新,部分回答对于现在可能已经失效,请各位网友斟酌参考,如有内容有误,感谢纠正。【反馈】
版权所有©北京天华在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会计教练)
京ICP备1606106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