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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好,我公司法人以个人名义向银行申请一年期经营性信用贷款300万元,年利率4.8%,将资金提供给公司投入生产经营,每月向银行支付利息1.2万元,银行向法人个人开具利息发票。请问该如何做账,收到贷款时做: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法人,每月利息支出由公司转给法人个人卡,法人付利息,应该怎么做账呢,能否进行税前扣除呢?怎么才能实现税前扣除?

2024-05-25

转给法人时 需要法人给公司代开发票的,这样才可以税前扣除,公司支付利息是计入财务费用的。

法人代开利息发票,多少税点啊,20%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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