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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好,我们是一般纳税人,在外地经营,合同里边有一部分13个点的材料销售,再开外经证时合同金额写合同总价款还是只写建筑服务部分的价款,如果是总价款,那材料销售部分是否需要预缴税款,如何预缴,谢谢

2022-12-23

开外经证金额应该等于合同的总价开,如果是分次开发票的,直接按照合同来。预缴按照开票的金额进行!材料销售部分开票了就需要需要预缴税款的呢。

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

材料销售是不需要进行预缴的呢,如果你们签订的合同里包括了销售材料的那部分的话,老师建议重新分开开具的呢。开外经证金额应该等于合同的总价开。是不包括销售材料的那部分的呢。如果你们合计开的话,按照总价预缴了,那部分是无法扣除的呢。重新分开开具合同呢。

材料销售13个点,那按照多少预缴税款

这个是提供建筑服务预缴的,材料销售也一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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