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纳岗位怎么设置
出纳岗位是会计机构内部设立的专门负责处理出纳业务的专职岗位。《会计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会计法对各单位会计、出纳岗位与人员的设置没有做出规定,只是要求各单位根据业务需要来设定。各单位可根据单位规模大小和货币资金管理的要求,结合出纳工作的繁简程度来设置出纳岗位。以工业企业为例,大型企业可在财务处下设出纳科,中型企业可在财务科下设出纳室,小型企业可在财务部下配备专职出纳员。有些总公司,为了资金的有效管理和总体利用效益,把若干分公司的出纳业务(或部分出纳业务)集中起来办理,成立专门的内部“结算中心”,这种“结算中心”,实际上也是出纳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