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建议:1. 分录(如5月未计提增值税,需补做;若已全部计入固定资产清理,则调整):- 收到处置款9200元(含税):借:银行存款 9200贷:固定资产清理 8932.04(=9200/1.03)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267.96(=9200/1.03×3%)- 享受减征1%时: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89.32(=9200/1.03×1%)贷: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 89.32- 实际缴纳税额 = 267.96 - 89.32 = 178.64元。2. 申报(更正5月增值税申报表):- 在附列资料及主表“未开具发票”栏次填写销售额8932.04元,按简易计税申报。- 主表“按简易办法计税销售额”填8932.04;第21栏“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填267.96;第23栏“应纳税额减征额”填89.32。- 同时填写《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选择减税代码(如“已使用固定资产减征增值税”对应代码),减免税额89.32。- 补缴税款178.64元并可能缴纳滞纳金,建议尽快到税务机关更正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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