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的“综合所得申报”通常指业主的工资薪金等综合所得,但个体户业主不列支工资,其经营所得应申报“经营所得”而非“综合所得”。系统显示“待申报”,最常见原因是: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实行“按季预缴、年度汇算清缴”,当前处于汇算清缴期(次年3月31日前),年度申报尚未完成;或季度预缴申报存在逾期未报。请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或WEB端),确认申报表类型是“经营所得(季度预缴)”还是“经营所得(年度汇缴)”,并检查所属期是否正确。若您没有综合所得项目,可忽略综合所得待办;若确有工资薪金,需按月申报,不会按季。建议优先处理经营所得相关待申报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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