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在税法上属于境外,适用税收优惠安排。非居民企业在境内设立机构,取得与该机构无实际联系的境内所得,确实按10%预提所得税征收,但该所得不计入该机构的应税收入,而是由总机构或支付人扣缴。本题中机构应税收入仅包括与机构有实际联系的所得(设计收入100万和香港咨询收入10万),合计110万元,故选项B正确。
*版权声明:本网站问答内容由会计教练专业答疑老师回答,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需转载请在文中显著位置标注“原文来源:会计教练”。
*因部分内容时间过早,由于会计准则、税法的更新,部分回答对于现在可能已经失效,请各位网友斟酌参考,如有内容有误,感谢纠正。【反馈】
版权所有©北京天华在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会计教练)
京ICP备1606106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