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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我们是仓储服务业,涉及到搬运货物,长期用一家搬家公司,合作次数不一定,看我们的业务情况,搬家公司负责将货物搬到车上,运输到我们公司,但是我们没有和对方签订合同,付款的凭证后面就是采购申请验收单,发票和银行回单,这样在税务上有风险吗?还有对方给我们开发票的项目是生产生活服务*搬运费,合规吗?

2026-07-20

针对您描述的情况,存在以下税务风险:1. 未签订合同可能被税务机关质疑业务真实性,尤其在发票金额较大或频繁发生时,需提供更多佐证材料(如搬运记录、验收单等)。2. 发票项目“生产生活服务*搬运费”合规,搬运费属于现代服务中的物流辅助服务,但需确认对方是否具备相应资质。建议:1. 补签书面合同或至少保留每次搬运的委托单据、工作量确认单。2. 确保发票备注栏注明具体服务内容、时间、地点等信息,以增强证据链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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