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理。根据税法规定,三方公司代发的工资属于你司实际发生的成本,应取得合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仅提供银行流水和个税记录不能替代发票。你司应要求三方公司就代发工资部分开具发票,或调整合作模式由你司直接发放。做账时,服务费发票计入管理费用,代发工资部分若无发票,需在汇算清缴时做纳税调增处理,不得税前扣除。
*版权声明:本网站问答内容由会计教练专业答疑老师回答,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需转载请在文中显著位置标注“原文来源:会计教练”。
*因部分内容时间过早,由于会计准则、税法的更新,部分回答对于现在可能已经失效,请各位网友斟酌参考,如有内容有误,感谢纠正。【反馈】
版权所有©北京天华在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会计教练)
京ICP备1606106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