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属于社保缴费基数申报不实。根据规定,社保缴费基数应按员工实际工资收入确定,包括借调期间由关联公司发放的工资。建议交社保一方主动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调整基数,补缴差额部分,并提供借调协议、工资发放记录等证明材料。同时,注意关联公司间的工资发放凭证需完整留存,以备核查。
*版权声明:本网站问答内容由会计教练专业答疑老师回答,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需转载请在文中显著位置标注“原文来源:会计教练”。
*因部分内容时间过早,由于会计准则、税法的更新,部分回答对于现在可能已经失效,请各位网友斟酌参考,如有内容有误,感谢纠正。【反馈】
版权所有©北京天华在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会计教练)
京ICP备1606106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