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A股东收购B、C股份的方案,建议按以下步骤核算:1. 确定公司净资产:公司产值50万元,加上未收30万元(视为资产),减去未付20万元(视为负债),净资产为60万元。2. 计算B、C股份价值:B占10%,对应净资产6万元;C占30%,对应18万元。合计24万元。3. 考虑营运资金:A已出资69万,B出资35万,但营运资金属于股东投入,不影响净资产核算。若A承担所有应收应付,相当于A额外承担了未收30万和未付20万的净差额10万(应收减应付),这10万应视为A对公司的债权或调整收购对价。4. 最优方案:A直接按净资产价值24万元收购B、C股份,同时将承担应收应付的净差额10万元作为对价的一部分,即实际支付给B、C共14万元(24万减10万),或协商调整。D股份暂不收购,保持原状。建议签订协议明确债权债务转移及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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