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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我新接手了一家商贸公司,这个商贸公司是医院的食堂,每个月医院会给到食堂一个员工餐补金额明细,员工拿餐卡到食堂刷卡机系统上餐费,医院给食堂打款的餐补金额,不是每个月都打,而且间隔比较久,比如说员工餐卡已经上了2026年1月的餐补,但是医院给食堂在2026年2月转的是2025年10月餐补金额,收到钱以后,才开发票,因为食堂是小规模纳税人,发票是在2026年3月分开的,之前的会计做账都是,收到餐补明细借:应收账款 贷:预收账款,员工发生实际消费金额,借:预收账款 借主营业务收入 ,医院打来钱,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按未开票收入在季度申报增值税,请问老师我现在该怎么做账,怎么申报税

2026-03-16

针对您的情况,核心是解决收入确认时点与开票、收款时间错配的账务与税务处理。建议按以下步骤操作:**一、账务处理(权责发生制)**1. **确认收入时**:每月根据食堂刷卡系统消费数据,确认当月实际收入。* 借:应收账款 - 医院* 贷:主营业务收入* (此分录确认收入,无论是否收到钱或开票。)2. **收到医院餐补款时**:根据银行回单,冲减应收账款。*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 医院3. **开具发票时**:由于开票时间滞后,开票时**不再重复确认收入**,仅将已确认的“未开票收入”转为“开票收入”进行备查管理,并计提增值税。* 借:应收账款 - 医院 (或设“应交税费”过渡科目,冲平之前计提的销项税)* 贷: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 *(实际操作中,小规模纳税人通常在季度申报时统一计提。开票时,确保申报系统开票数据与账面“未开票收入”结转金额一致即可。)***二、税务申报(增值税)**1. **申报原则**: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提供餐饮服务并收讫销售款项或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员工实际消费即服务完成,应确认纳税义务。2. **申报操作**:* 在每季度增值税申报时,将当季**实际消费确认的收入总额**(含未开票部分)填入《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主表“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栏次。* 对于当期已开具发票的收入,系统会自动归集到“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或“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栏。* 对于**未开具发票的收入**,需手动计算其不含税金额,填入“未开具发票销售额”栏。* 确保:**当期申报的总额 = 当期已开票销售额 + 当期未开票销售额**,且与账面确认的主营业务收入(不含税)期间一致。**三、调整与衔接*** 您需要梳理出截至目前已发生消费但医院未付款、已收款未开票、已开票等各状态款项,与当前“应收账款”、“预收账款”科目余额进行核对。* 将原“预收账款”科目中已实际消费的部分结转确认收入,调整分录为:借:预收账款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或主营业务收入)/ 应收账款。确保账务能清晰反映真实的债权和收入期间。* 后续严格按“消费即确认收入”原则进行账务处理,使账目、申报表与实际经营情况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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