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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设员工1月出差,北京地区,那么他的工资1.6w+报销3447.93+出差补贴200*10。【出差补贴和差旅费报销冲突吗?】【1月份报销费用单独申请发给他了】;【2月10号发1月薪资1.6w-个人社保755.01-个人公积金340-个税297.15=14607.84,对吗?】【因为他2月10号发完工资后才申请出差补贴200*10=2000,若是想要2月单独发,要发多少?怎么计算?】【若是在3月10号和2月薪资一起发放,那么3月的薪资每一项怎么算?】

2026-02-10

出差补贴和差旅费报销不冲突。差旅费报销是实报实销的因公支出,出差补贴是给予员工的伙食、交通等补助,性质不同,通常可同时享有。你计算的1月实发工资14607.84元是正确的。若2月单独发放出差补贴2000元,应全额发放,因其不属于工资薪金,是免税的差旅费津贴(需符合当地标准)。即发2000元。若在3月10日与2月工资合并发放,则:1. 2月工资计算方式同1月(假设薪资结构不变)。2. 将2000元出差补贴与2月应发工资合并作为“工资薪金所得”收入总额。3. 计算个税时,需将这笔补贴并入2月份收入,累计预扣预缴。这会增加2月的应纳税所得额,从而可能适用更高税率,导致个税增加。建议单独发放补贴以避免不必要的税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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