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进项税额全部挂在“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是错误的。这通常是因为混淆了“待认证进项税额”与“进项税额”的核算场景。主要错误及纠正如下:1. **错误场景**:您可能将所有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无论是否认证勾选,都计入了“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2. **正确处理**:* **已勾选认证**的进项发票,应直接计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 仅当发票**已取得但尚未勾选认证**时,才计入 **“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 。认证后,再从此科目转入“进项税额”。* “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有特定用途,主要适用于不动产分期抵扣等特殊政策(现政策已调整),一般业务不常用。**立即调整**:请检查您的账务,将已认证的进项税额从“待抵扣”科目调整至“进项税额”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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