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表是税务机关对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征收的核定信息表。“核定税额3000元”是指税务机关根据你的经营情况,核定的每月(或每季)不含税销售额为3000元。“未达起征点标志”为“是”,表示核定的销售额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通常为月销售额10万元),因此无需缴纳增值税。标志为“否”,则表示核定的销售额已达到或超过起征点,需要按规定申报缴纳增值税。你的理解基本正确。对于小规模纳税人个体工商户,如果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季度不超过30万元),并且开具的是增值税普通发票,那么确实免征增值税。但前提是税务机关核定的销售额(即表中的“核定经营额”)也在此标准之内。如果核定经营额超过起征点,即使实际开票额未超,也可能需要按核定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版权声明:本网站问答内容由会计教练专业答疑老师回答,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需转载请在文中显著位置标注“原文来源:会计教练”。
*因部分内容时间过早,由于会计准则、税法的更新,部分回答对于现在可能已经失效,请各位网友斟酌参考,如有内容有误,感谢纠正。【反馈】
版权所有©北京天华在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会计教练)
京ICP备1606106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