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小企业会计准则》,融资租赁业务的核心是将租入资产视同自有资产进行核算。主要分录如下:**1. 租入资产时:**借: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未确认融资费用 (差额)贷: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 (最低租赁付款额)**2. 支付租金时:**借: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贷:银行存款同时,分摊未确认融资费用:借:财务费用贷:未确认融资费用 (按实际利率法计算)**3. 计提折旧时:**借:管理费用/制造费用等贷:累计折旧 (在租赁期内计提,折旧政策与自有固定资产一致)**4. 租赁期满,资产所有权转移时:**借:固定资产——自有固定资产贷: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关键点:*** 初始直接费用(如佣金、律师费)计入租入资产价值。* 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取得所有权的,应在租赁期与资产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小企业通常采用简化处理,若难以确定现值,可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总额和相关税费作为资产和负债的入账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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