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到汇算清缴时很可能无法退税。原因如下:1. **第三季度申报错误**:个体户经营所得按年计算,季度预缴。第三季度申报时,不应填写“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因为该个体户2025年5月才成立,没有以前年度亏损)。同时,“投资者减除费用”(每年6万元)应在预缴时扣除。错误申报导致第三季度多缴了税款。2. **第四季度申报延续错误**:第四季度继续不扣除费用,导致亏损额计算不准确(若扣除费用,亏损可能更大或利润更少)。3. **汇算清缴规则**:汇算清缴时,会重新计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公式为:**全年收入总额 - 成本费用及损失 - 投资者减除费用(6万/年) - 专项附加扣除等**。* 根据描述,全年收入6万(假设仅第三季度有收入),成本费用3万+1万(第四季度亏损)= 4万?此处描述模糊,假设全年总成本费用为4万。* 那么,**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可能为:6万(收入) - 4万(成本费用) - 6万(投资者减除费用) = -4万(亏损)。* 全年应纳税额应为0元。4. **退税与否**:由于第三季度预缴了500元,而全年汇算后应纳税额为0,理论上应退还500元。**但是**,退税的前提是申报数据准确。此前季度预缴的错误申报(特别是违规“弥补”了不存在的亏损),在汇算时可能需要更正或做出说明,否则可能影响退税流程。从税款计算本身看,应退;从申报合规性看,需先纠正前期错误。**建议**:在办理2025年度经营所得汇算清缴(通常在2026年3月31日前)时,务必根据全年实际正确数据填报,系统会自动计算应退税额。但需注意,前期申报错误可能需要在汇算前或汇算时进行更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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