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未取得发票的暂估成本,应在《A105000 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中进行调整。具体操作是:在该表的第30行“(十七)其他”栏次,调增应纳税所得额。账载金额填入暂估成本金额,税收金额填0,调增金额即为该暂估成本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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