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采用累进税率计算。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其中:1. 应纳税所得额 = 年度收入 - 60,000元基本减除费用 - 专项扣除(三险一金等) - 专项附加扣除(子女教育、住房租金等) - 其他依法扣除项目2. 税率表(综合所得适用):- 不超过36,000元:3%,速算扣除数0- 超过36,000至144,000元:10%,速算扣除数2,520- 超过144,000至300,000元:20%,速算扣除数16,920- 超过300,000至420,000元:25%,速算扣除数31,920- 超过420,000至660,000元:30%,速算扣除数52,920- 超过660,000至960,000元:35%,速算扣除数85,920- 超过960,000元:45%,速算扣除数181,920举例:年收入20万元,三险一金扣除3万元,专项附加扣除2.4万元应纳税所得额 = 200,000 - 60,000 - 30,000 - 24,000 = 86,000元应纳税额 = 86,000 × 10% - 2,520 = 6,080元
*版权声明:本网站问答内容由会计教练专业答疑老师回答,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需转载请在文中显著位置标注“原文来源:会计教练”。
*因部分内容时间过早,由于会计准则、税法的更新,部分回答对于现在可能已经失效,请各位网友斟酌参考,如有内容有误,感谢纠正。【反馈】
版权所有©北京天华在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会计教练)
京ICP备1606106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