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会计教练 >  在线问答
关注

请问,公司发放工资和报销未走公账,用“其他应付款-法人”。那么,当公司欠法人,即“其他应付款-法人”贷方很大的情况下,法人从公账转私账时,需要增加“其他应收款-法人”科目,后期再用“其他应收款-法人”与“其他应付款-法人”对冲呢?还是直接用借方“其他应付款-法人”做对冲呢?另,当公司不欠法人时,法人从公账转私账,需要增加“其他应收款-法人”科目吗?还是继续用“其他应付款-法人”借方表示?主要疑问就是,此需要增加“其他应收款-法人”科目吗?增加是否更正规?谢谢

2025-09-23

当公司欠法人(其他应付款-法人贷方余额大)时,法人从公账转私账应增加"其他应收款-法人"科目,后期再与"其他应付款-法人"对冲。 当公司不欠法人时,法人从公账转私账可直接借记"其他应付款-法人"(若为归还法人垫款)或确认法人借款时借记"其他应收款-法人"。 建议增设"其他应收款-法人"科目,区分债权债务关系更清晰规范,符合会计准则要求。

找不到满意答复?或者有相关的问题要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