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公司欠法人(其他应付款-法人贷方余额大)时,法人从公账转私账应增加"其他应收款-法人"科目,后期再与"其他应付款-法人"对冲。 当公司不欠法人时,法人从公账转私账可直接借记"其他应付款-法人"(若为归还法人垫款)或确认法人借款时借记"其他应收款-法人"。 建议增设"其他应收款-法人"科目,区分债权债务关系更清晰规范,符合会计准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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