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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小企业准则),2023年12月给一般纳税人开了增值税3%的专票,并且已经缴纳相应的税额,对方一般纳税人也已经做了抵扣。现在2025年2月要求我司冲红这张专票,对方说会配合抵扣的部分做转出;请问我司该如何处理这样的情况?账务上如何处理,税务上如何处理?

2025-02-25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应收账款等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本月申报增值税时是可以抵减这部分红字金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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