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信用减值损益 贷:坏账准备 借: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 企业申请坏账损失税前扣除时,需要准备以下相关资料:营业执照副本:作为企业的资格凭证。 准确的账务凭证:包括账簿、应收账款销账凭证、坏账准备的凭据和结算凭证,确保数额的准确性。 当期及以前的坏账清单:详细列出坏账冲销前的原始数额、冲销日期、冲销数额及余额。 相关坏账准备凭证:如催收函、拒付函、有关保兑凭证等。 相关事项合同、协议或说明。 债务人破产清算的相关文件:如人民法院的破产、清算公告。 诉讼案件的相关文件:如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裁决书,或仲裁机构的仲裁书,或被法院裁定终(中)止执行的法律文书。 债务人停止营业的证明:如工商部门注销、吊销营业执照证明。 债务人个人情况证明:如债务人死亡、失踪的证明,由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出具。 债务重组的相关文件:如债务重组协议及其债务人重组收益纳税情况说明。 不可抗力导致无法收回债务的证明:如自然灾害、战争等情况的说明及放弃债权申明。 企业逾期三年以上及已无力清偿债务的确凿证明。 其他相关证明:根据具体情况可能需要的其他支持性文件。请注意,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资产损失资料留存备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5号),企业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资产损失时,仅需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相关资料由企业留存备查,不再需要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