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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司,1月员工入职,1月信息采集填入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系统,2月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系统中录入工资、社保专项费用等,计算出个人所得税,提交完成,然后在3月初才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中支付这笔应交个税。这样的操作对吗?没有实际操作过综合所得税申报,请指教。

2024-03-06

不对的,当月填写工资收入的话有税额当月就要申报交税的。个税是当月的工资当月计提,次月发放,实际发放的次月申报的,没有发放的月份0申报。

1月2月没有发工资,个税进行零申报,减除费用的话同样按照一个月5000扣除,两个月就是5000*2=10000;3月申报的时候,按照1月+2月的工资合计数申报收入,减除费用的话按照5000*3=15000扣除,这个减除费用系统会自动带出的,不需要自己填写

在?

有老师知道吗?

不好意思,没有实际操作过。1月、2月都是0申报,3月申报的是1月的工资税额,自然人系统中累积计算累积的是1月+2月的累积基本扣除额5000+5000,而填报的收入是1月一个月的工资,这个系统该如何操作

我是听直播课时想到的一个问题,没有实际操作过,不清楚这个怎么操作才能一个月工资,对应1个月的累积基本扣除额。

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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