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入无形资产里的。
可以按照土地使用权证上的年限摊销的。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业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需要的。
不需要的,分开核算的。
土地作为无形资产需要摊销吗?一般摊销几年?如果闲着的话还用摊销吗?
土地证上没有年限怎么摊销
闲置的土地也需要摊销吗?
如果在土地上建造建筑物是否需要把土地转入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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