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悠悠老师您好,我是劳务派遣企业,一般纳税人差额简易计税,比如我单位向派遣企业开具专票17945.75元(其中不含税金额17931.46元,税额14.29元),备注;差额征税17645.75元。 我做账的时候下面分录正确吗? 借:银行存款17945.75 贷:主营业务收入17931.46 应交税费14.29 借:主营业务成本17645.75 贷:其他应付款17645.75

2023-01-08

老师给你发的参考例子 亲可以参考以下呢, 例子:一个劳务派遣公司(一般纳税人),2021年10月份收取劳务派遣费100万元(含税价),支付劳务派遣员工90万元的工资福利费社保和住房公积金。 劳务派遣一般纳税人简易计税,征收率是5%,采取差额简易计税方式,应缴纳的增值税=(1000000- 900000)/(1+5%)×5%=0.48万元。 1、开具发票 借:应收账款 1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95.22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计提) 0.48 2、确认成本(计提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及企业承担的社保住房公积金) 借:主营业务成本 90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社保、公积金) 90 3、取得合规增值税扣税凭证时 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计提)4.29 贷:主营业务成本 4.29 4、交纳税金 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交纳) 0.48 贷:银行存款 0.48

是倒算出来的,算出差额计税应交的增值税 收取的100-0.48就是收入呢

悠悠老师,主营收入的95.22是怎么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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