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此时企业辞退员工,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如下:一、合法解除(如协商一致、劳动者严重违纪、裁员等)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指劳动者解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二、违法解除(无正当理由或程序违法)企业需按上述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注意:超过一年未签合同,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但双倍工资的惩罚仅限于未签合同的第一个月满至满一年期间,最多支持十一个月。超过一年后不再计算双倍工资,只按上述标准处理辞退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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