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教育培训机构而言,如每次只收取本会计期间的收入的,可以在收到收入之时确认收入,并核算对应的税费。如果企业一次性收取超过一个会计期间的收入,则应该在收到款项时,计入到预收账款科目,然后在受益期间内进行摊销。 相关会计分录为:借:银行存款5000 贷:预收账款5000 当月摊销时:借:预收账款2000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如果培训服务是在以后期间分月提供的,可以按月份分期确认收入,收到全款开票时: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或者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简易计税) 以后分期确认收入时:借:预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培训服务费
*版权声明:本网站问答内容由会计教练专业答疑老师回答,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需转载请在文中显著位置标注“原文来源:会计教练”。
*因部分内容时间过早,由于会计准则、税法的更新,部分回答对于现在可能已经失效,请各位网友斟酌参考,如有内容有误,感谢纠正。【反馈】
版权所有©北京天华在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会计教练)
京ICP备1606106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