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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碰到这么个问题。公司在去年暂估一批原材料,在今年五月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前未取得发票。我把这批原材料进行了调增处理。现在问题来了,公司的老会计认为这批原材料已经调增,那么我就应该根据调增的企税报表入账,将暂估的原材料冲账。这批原材料的发票公司可要可不要了。这么做对吗?可以根据调增的企税报表调整应付账款-暂估,这个科目吗?

2022-11-17

1,公司对于材料到而发票未到的采取暂估入账 等后期发票开出来了 把暂估的红冲掉。按照发票重新做一下购进的分录就可以了,这是会计上正确的处理分录 2.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对还没有收到的发票 应纳税所得额需要调增这是税务上口径,只是调整所得税额。调整这一步跟我们企业的做账是没有多大关系的。 你们公司的老会计认为这批原材料已经调增,那么我就应该根据调增的企税报表入账,将暂估的原材料冲账。这是是对的。 但是这批原材料的发票公司可要可不要,这是不对的。发票是要附在凭证后面的。 暂估分录: 借 原材料/库存商品 贷 应付账款-暂估 发票收到时 借 原材料/库存商品(红字负数) 贷 应付账款-暂估 (红字负数)借 原材料/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 应付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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