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上不做处理,汇算清缴的时候调整
有些企业为了消化账面利润实现少交税的目的,就花钱从其他企业购买成本发票或者安排一些个人去代开成本发票等,从而实现增值税抵扣进项、所得税作为成本入账税前扣除偷逃税款以及套取账面利润的目的,但毕竟因实质上都是虚假业务,虽在形式上取得了发票,实现了抵税,套现的目的,但在资金流无法形成闭环,无法真实形成资金支付,从而在账面形成应付账款长期挂账。 你们公司是不是为了少交税而采取的这种方式的那?希望不是的,这样会引来税局的稽查的风险的,不光要补缴税,滞纳金还会涉及到刑法的。 如果你真实的正常业务的话,就没有什么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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