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实际发放和缴纳的部分是可以正常税前扣除的,计提的工资费用是实发工资+个人呢部分社保+个税的金额。
分录这样编制,还需要按照实发的工资+个人部分社保 公积金的部分申报个税后,就可以按照个税申报的金额税前扣除。
股东实收工资10000元,应发工资15000元,扣除养老保险1500元,医疗500元,失业300元,生育200元,工伤保险300元,住房公积金1000元,个人所得税200元。分录这样编制:借:管理费用-工资15000,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15000,分录这样编制在企业所得税前能否扣除个人承担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