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购买方或销售方纳税人在增值税发票系统中需要填写并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在填开红字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要分辨如下情况:即根据购买方是否已经将电子专票用于申报抵扣,分为两类。 情况一是如果购买方已将电子专票用于申报抵扣,那么将由购买方在“发票管理系统”中填开《信息表》,并无需填写相对应的蓝字电子专票信息。 情况二是如若购买方尚未将电子专票用于申报抵扣,则由销售方在“发票管理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在这种情况中,需要在表内填写相对应的蓝字电子专票信息。 最后,将由销售方在发票管理系统中查询已经校验过的《信息表》,验证通过即可开具红字电子专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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