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增量留抵税额,是指与2019年3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税额。 2、存量留抵退税以2019年3月31日期末为标准,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大于或等于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的,存量留抵税额为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小于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的,存量留抵税额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即2019年3月31日与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孰低确定。 假如2019年3月底的期末留抵金额为10万,本月期末留抵金额为30万,那么这个月的存量就是10万,增量是20万;假如2019年3月的期末留抵金额为10万, 本月期末留抵金额为8万,那么本月就只有8万存量,无增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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