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先的账套计提税金的时候用的科目是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缴纳的时候是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导致这两个明细科目都有余额,这个应该怎么进行调整呢?
三级科目的话 可以在年末进行对冲的
(增值税年末结转)年底调整三级科目没有余额:借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出口退税 ——进项税额转出 ——转出多交增值税 借或贷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借方合计与贷方合计之差) 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已交税金 ——转出未交增值税 ——减免税款 不需要的 等年末的时候余额进行对冲就可以
怎么对冲呢?是不用进行调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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