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正常计入在建工程,后期转入固定资产的成本,没有发票的部分,对应的折旧费不能税前扣除,是在所得税汇算清缴的申报表上填写调增的。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 第十三条 企业应当取得而未取得发票、其他外部凭证或者取得不合规发票、不合规其他外部凭证的,若支出真实且已实际发生,应当在当年度汇算清缴期结束前,要求对方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补开、换开后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符合规定的,可以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第十四条 企业在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过程中,因对方注销、撤销、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被税务机关认定为非正常户等特殊原因无法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的,可凭以下资料证实支出真实性后,其支出允许税前扣除: (一)无法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原因的证明资料(包括工商注销、机构撤销、列入非正常经营户、破产公告等证明资料); (二)相关业务活动的合同或者协议; (三)采用非现金方式支付的付款凭证; (四)货物运输的证明资料; (五)货物入库、出库内部凭证; (六)企业会计核算记录以及其他资料。
确实没有发票,要用相关的合同,银行流水来佐证吗
作为厂房的,是要进入到资产负债表的,汇算清缴是看的利润表的数据。税务局也知道,有的时候确实是拿不到发票,这个跟税务局解释一下就可以的
老师跟税务局解释下有用吗
老师跟税务局解释这个情况有用吗
谢谢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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