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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货盘亏的账务怎么处理

因存货的盘亏而产生的收益和损失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存货盘亏时,应按盘亏的金额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贷记“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
材料、产成品、商品采用计划成本(或售价)核算的,还应同时结转材料成本差异(或商品进销差价)。
涉及增值税的,还应进行相应处理。
对于盘亏的存货,应及时查明原因。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再根据造成亏损的原因,分以下情况进行账务处理:
①属于自然损耗产生的定额内亏损,经批准可列作管理费用。
②属于超定额短缺和亏损,能确定过失人的,应由过失人负责赔偿;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应向保险公司索赔。将扣除过失人、保险赔款以及残值后的损失计入管理费用。
③属于自然灾害造成的非常损失,扣除保险赔款和残值后计入营业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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