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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纳岗位任职条件与岗位职责

(一)出纳岗位任职条件

(1)大专以上学历,财务、会计等相关专业。

(2)具备出纳必要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

(3)具有强烈的安全意识。

(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5)具有法律意识。

(6)遵守亲属回避原则。

(二)出纳岗位职责与权限

(1)严格执行库存现金管理制度和银行结算制度。

(2)办理库存现金收支、银行业务、其他货币资金结算和清算业务等。

(3)负责登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并编制日报表。

(4)负责保管有关票证、印章和其他贵重物品。

(5)维护财经纪律,执行财务会计制度,抵制不合法的收支。

(三)出纳岗位工作制度

(1)出纳人员应清点每天库存金额,不得超过银行核定的限额,超出的部分应及时送缴银行;不准违反库存现金管理规定,如“坐支”、白条抵顶现金、签发空头支票等。

(2)根据稽核人员审核签章的收、付款凭证进行复核,办理款项收付;银行结算、规范使用支票,严格控制签发空白支票;复核收人凭证,办理销售结算;办理往来结算,建立清算制度。

(3)及时登账,保证日清月结;每日业务终了要及时结出余额,并核实库存,做到账实相符;定期核对现金日记账,保证现金日记账与总账一致, 做到账账相符;定期将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进行核对,加强内控管理制度。

(4)安善保管库存现金及各种有价证券,确保安全;保管有关印章,登记注销支票;上级部门以及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到单位了解情况、检查工作时,要如实提供资料。

(5)出纳人员对于违法的收支应当制止和纠正;制止和纠正无效的,应及时汇报给单位相关负责人。出纳人员对违法的收支不予制止和纠正,也不向单位相关负责人汇报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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