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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限平均法又称直线法,是最简单并且常用的一种方法。此法是以固定资产的原价减去预计净残值除以预计使用年限,求得每年的折旧费用。
计算公式为:
年折旧率=(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使用年限×100%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年折旧率÷12
使用这种方法计提折旧,在各使用年限中,固定资产转移到产品成本中的价值是均等的,折旧的累计额呈直线上升的趋势。
这种方法最大的优点是简单明了,易于掌握,简化了会计核算。但也存在很多不足,忽略了“何时受益,何时承担”的配比原则,特别是在一台设备使用初期和末期要与它的使用高峰期承担相同的折旧费用,显然是不合理的。
比如,固定资产在使用前期操作效能高,使用资产所获得收入比较高。根据收入与费用配比的原则,前期计提的折旧额应该多些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