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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税按照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征收。
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人减除规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为增值额。
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人、实物收人和其他收人。
(一)扣除项目的确定
计算增值额规定的扣除项目包括以下内容: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2)房地产开发成本。
(3)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或者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
(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5)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二)土地增值税的计算
(1)计算增值额:
增值额=房地产转让收入-扣除项目金额
(2)计算增值率:
增值率=增值额÷扣除项目金额x100%
(3)确定适用税率:
按照计算出的增值率,从土地增值税税率表中确定适用税率。
(4)计算应纳税额:
土地增值税应纳税额=增值额x适用税率-扣除项目金额x速算扣除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