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铲车使用需与已注销公司或实际控制人签订设备租赁合同,合同金额参考市场公允价(如当地同类设备日租/月租行情),建议保留租赁发票或收据作为凭证。若无法取得发票,需在汇算清缴时做纳税调增。2. 公转私频繁需规范:法人借款需签订借款协议并约定利息,年底前归还否则视同分红缴纳20%个税;无票支出可凭收据、合同、银行流水等内部凭证入账,但企业所得税前不得扣除,建议通过合规发票报销或设立备用金制度。3. 法人租车给公司:合同金额按市场价(如每月500-2000元),需签订租赁协议并约定油费、过路费等由公司承担。法人需到税务局代开租赁发票,按“财产租赁所得”缴纳20%个税(月租金不超过800元免征),公司代扣代缴并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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