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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请问一下,我公司法人借款,当时发生时货币到账时借:银行存款,贷:其他应付款-法人,资金取走时借:其他应收款-某公司名称,贷:银行存款,请问这个做合理吗?如果要调账如何做好呢?请问老师指引一下,谢谢!

2026-04-22

这个账务处理不合理。法人借款给公司,应计入“其他应付款-法人”。资金转出给其他公司,应计入“其他应收款-某公司”。你目前的处理将资金流出也挂在了法人名下,导致科目混淆,无法清晰反映与法人的债权债务关系。调账步骤如下:1. 冲销原错误分录:借:其他应收款-某公司名称 (红字或负数)贷:银行存款 (红字或负数)2. 根据实际业务,重做正确分录。假设是公司将该笔资金借给外部公司:借:其他应收款-某公司名称贷:银行存款这样,“其他应付款-法人”科目余额正确反映公司欠法人的款项,“其他应收款-某公司名称”反映公司对外的债权。务必附上借款协议等原始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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