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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我公司支出的部分费用不能开发票,公司还要求全部开发票,比如春节买羊肉送礼就不能开,费用得6千多。

2026-01-31

这种情况属于无票支出,在税务和会计处理上需要谨慎。核心是业务真实、证据链完整、税务风险可控。**核心原则:** 发票是税前扣除的主要凭证,但不是唯一凭证。如果业务真实发生,可以凭其他合规凭证入账,但需满足条件。**具体操作建议:**1. **内部证据链是关键:** 立即整理并补充内部证据,包括但不限于:* **申请审批单:** 写明事由(春节客户/员工慰问)、金额、购买物品、经手人、各级领导审批。* **付款凭证:** 银行转账记录、微信/支付宝支付截图(需能体现收款方)。* **收货/签收记录:** 物品照片、发放清单、领取人签收单。* **采购说明:** 由经手人书面说明无法取得发票的原因(如向个人采购、市场零星采购等)。2. **会计处理:** 凭上述完整的内部证据链,会计上可据实入账,借记“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或“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等科目。3. **税务处理(重点):*** **企业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通常指每次不超过500元),其支出可以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您这笔6000多元的支出,通常不符合“小额零星”标准。因此,**在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此笔无票支出需做纳税调增,即增加应纳税所得额,补缴25%的企业所得税(约1500元)。** 这是无法规避的税务成本。* **增值税:** 由于未取得增值税发票,相应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个人所得税:** 如果送礼对象是外部单位人员,可能涉及扣缴偶然所得个人所得税;如果是员工福利,需并入工资薪金计缴个税。需具体判断。4. **风险提示:** 如果无法证明业务真实性,或证据链缺失,不仅不能税前扣除,还可能被税务机关认定为虚列成本,面临罚款和滞纳金。5. **未来改进:** 对于此类不可避免的无票采购,建议:* 尽量选择能开具发票的正规供应商,即使价格稍高,需综合比较含税成本。* 建立公司内部《无票支出管理办法》,明确审批流程、证据要求和税务后果,让业务部门知晓无票支出会给公司带来额外的税负。**总结:** 当前这笔6000多元的无票支出,最合规的处理方式是:凭完整内部证据链入账,同时在年度汇算清缴时主动进行纳税调增。务必保留好所有证据备查。未来应优先考虑可开票的采购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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